信用卡诈骗罪的判刑如下: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例一:王某通过伪造他人身份信息申领信用卡,并进行大量消费,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最终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案例二:张某恶意透支自己名下的多张信用卡,经银行多次催收仍不归还,涉案金额巨大。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在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中,要准确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对于使用伪造、作废或冒用他人信用卡等行为,以及恶意透支的情况,都可能构成此罪。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和涉案金额等来量刑。同时,对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要注意与盗窃罪的区分和适用。当事人在面临此类指控时,应积极配合律师,提供有力证据进行辩护,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