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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是否有权利复印病历资料

瑞律网整理发布 70°c 2025-01-13
导读:医疗纠纷患者是否有权利复印病历资料患者有权利复印病历资料,患者是有知情权的,有权查阅门诊病历的。患者有需要复印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

患者是否有权利复印病历资料

患者是否有权利复印病历资料

患者有权利复印病历资料,患者是有知情权的,有权查阅门诊病历的。患者有需要复印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举例说法】

患者李某在某医院接受治疗后,对治疗过程存在疑问,要求复印相关病历资料。然而医院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和拒绝,李某遂将医院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资料,医院的行为明显违法,最终判决医院依法为李某提供复印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患者张某在手术结束后,要求复印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等病历资料。医院虽同意复印,但在复印过程中却未让张某在场,且复印的部分资料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张某认为医院此举侵犯了其知情权,于是向有关部门投诉。经调查核实后,相关部门对医院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重新为张某规范复印病历资料。

【律师点评】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复印病历资料的权利应得到充分保障。医疗机构有义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为患者提供准确、完整的复印服务。如医疗机构违反相关规定,拒绝或不当履行复印义务,将面临法律责任。同时,患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操作中,患者应注意复印时在场监督,确保复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而医疗机构更应重视患者的这项权利,规范自身行为,避免因病历资料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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