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
1、故意犯罪的:职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醉酒或者吸毒的:酒精具有麻痹神经中枢的作用,导致行为人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迟钝,难以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职工在工作时因醉酒导致行为失控而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吸毒后,人的控制力降低。职工在工作时因吸毒导致行为失控而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3、自残或者自杀的:自残或者自杀,其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伤害自己,而非为工作,因此而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案例一:王某在工作期间因醉酒后操作机器失误导致受伤,后申请工伤认定被拒。
案例二: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后自残致伤,其以工伤为由申请赔偿被驳回。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法律对于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规定是明确且合理的。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这些情况,明显违背了正常工作的要求和目的。在实践中,对于工伤认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评判。劳动者要明晰自身行为的边界,而用人单位也应准确把握工伤认定的标准,依法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对工伤认定存在争议,应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和法律的公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