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执行,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案例一:小李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经仲裁后公司拒不执行裁决。小李遂携带裁决书到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成功获得了应得的赔偿。
案例二:小张的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用人单位迟迟不履行,小张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当遇到劳动仲裁不执行的情况时,劳动者不必慌张,应及时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一方的有力约束。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应尊重仲裁结果,积极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顺利推进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