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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两个月是否正常

瑞律网整理发布 119°c 2025-01-09
导读:劳动工伤试用期两个月是否正常试用期两个月正常。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

试用期两个月是否正常

试用期两个月是否正常

试用期两个月正常。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举例说法】

王某入职一家公司,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试用期间,王某工作表现良好,顺利通过了各项考核。然而,公司却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以一些不合理的理由想要延长试用期。王某据理力争,指出试用期的约定应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公司放弃了延长试用期的想法。

李某应聘到另一家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但合同期限仅为一年。李某通过查询法律规定,发现该试用期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遂与公司进行沟通,公司认识到错误后及时进行了纠正。

【律师点评】

在实践中,试用期的约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如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约定过长的试用期,劳动者有权提出异议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因试用期约定不合法而引发纠纷。劳动者在遇到试用期相关问题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或寻求法律帮助,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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