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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公司和家政人员存在劳动关系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117°c 2025-01-08
导读:劳动工伤家政公司和家政人员存在劳动关系么家政公司和家政人员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家政公司仅起中介公司作用,从中收取中介费,家政人员的工作内容及薪酬等均由家政人员与雇主自行协商确定,并由雇主直接支付给家政人员薪酬,且家政公司并不对家政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这种情况下,家政人员与家政公

家政公司和家政人员存在劳动关系么

家政公司和家政人员存在劳动关系么

家政公司和家政人员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家政公司仅起中介公司作用,从中收取中介费,家政人员的工作内容及薪酬等均由家政人员与雇主自行协商确定,并由雇主直接支付给家政人员薪酬,且家政公司并不对家政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这种情况下,家政人员与家政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家政人员由家政公司派往雇主家服务,家政人员的工作内容及薪酬均由家政公司与雇主协商确定,由家政公司支付给家政人员工资,家政人员不与雇主直接发生关系。这种情况下,家政人员属于家政公司的员工,与家政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举例说法】

李某通过家政公司介绍到张某家做保姆,家政公司收取中介费后,李某的工作安排和工资都由张某直接负责,家政公司也不对李某进行管理。后李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家政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律师点评】

在此案例中,家政公司仅为中介作用,与李某不存在劳动关系,李某不能要求家政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而应向雇主张某主张相应权利。

【举例说法】

王某与家政公司签订合同,由家政公司派遣到刘某家工作,工作内容和工资由家政公司确定,且由家政公司发放工资给王某,王某受家政公司管理。后王某发生意外事故。

【律师点评】

这种情况下,王某属于家政公司的员工,与家政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王某发生意外事故,可依法要求家政公司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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