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申请紧急保全。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案例一:A 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项核心技术的商业秘密。其竞争对手通过贿赂 A 公司员工的方式获取了该商业秘密,并用于自身产品生产,给 A 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A 公司发现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自身权益,法院判决竞争对手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案例二:B 企业长期经营积累了大量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视为重要商业秘密。其前员工离职后违反保密义务,将这些信息披露给另一家企业,导致 B 企业业务受到严重影响。B 企业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提起诉讼,最终获得胜诉和相应赔偿。
在商业秘密保护中,企业自身要提高保护意识,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一旦发生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法律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规定明确,无论是经营者还是其他主体,只要实施了相关违法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进行综合判断,以确保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得到有效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