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一:小李在与公司的劳动仲裁中败诉,他对仲裁结果不服,于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某企业员工小张,在劳动仲裁裁决后认为结果不合理,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起诉,最终通过法院的审理得到了较为公正的结果。
在劳动仲裁不服的情况下,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当事人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十五日时间期限进行操作,否则可能会丧失通过诉讼争取更好结果的机会。同时,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进行公正裁决,以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保障。在面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情况时,当事人应果断采取行动,积极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争取合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