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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134°c 2025-01-04
导读:劳动工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举例说法】

李某在某公司工作,后被公司无故辞退,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定公司的辞退行为违法,支持了李某的诉求。

王某在工作中受伤,与公司就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争议,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最终仲裁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裁决公司给予王某相应的工伤赔偿。

【律师点评】

在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上述范围内的案件会依法进行审查和裁决。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应明确自身权益是否在受理范围内,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出现违法用工行为,以免引发劳动争议。若双方对争议事项存在分歧,应理性对待仲裁程序,积极提供证据和陈述意见,以便仲裁委员会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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