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案例一:甲车在路口正常右转,乙车超速闯红灯径直撞向甲车,导致两车受损严重,乙车驾驶员受伤。经认定,乙车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甲车无责任。
案例二:丙车在高速公路上违规变道,与正常行驶的丁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最终认定丙车承担主要责任,丁车承担次要责任。
在第一个案例中,乙车明显存在严重的违章行为即超速闯红灯,且该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所以乙车需承担全部责任,甲车没有任何违章及过错,无需担责。这完全符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和原则。
在第二个案例中,丙车的违规变道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承担主要责任,而丁车可能存在瞭望不够等情况,需承担次要责任,这也是合理公正的责任划分。在实际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责任划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