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关于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如果两个孩子跟随一方生活更有利,法院是会判决两个孩子都归一方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王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分居多年,育有两个孩子。在离婚诉讼中,法院经审理发现李某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顾,而王某能为孩子提供更稳定的生活和教育环境,最终判决两个孩子均归王某抚养。
张某和陈某离婚时,双方都希望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但陈某工作繁忙且经常出差,而张某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法院综合考量后,将两个孩子判给了张某。
在涉及两个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法院确实会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就如上述案例,会着重考察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抚养意愿以及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一方如果对孩子缺乏关心和照顾,或者无法提供稳定的成长环境,那么在抚养权争夺中就可能处于劣势。而能够给予孩子更多关爱和陪伴的一方,往往更有可能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同时,法律也强调了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尤其是已满八周岁的孩子,他们的真实想法在判决中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