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案例一:王某在驾车途中与李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住院。经鉴定,李某构成十级伤残。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
案例二:张某驾驶摩托车与行人赵某发生碰撞,赵某不幸身亡。赵某家属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赵某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法律明确规定了赔偿项目和标准。对于伤者或死者家属来说,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费用发票、事故认定书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于肇事者而言,应积极面对赔偿责任,避免逃避或拖延。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同时,各方当事人也应尊重法律判决,依法履行赔偿义务或接受赔偿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