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抢劫的钱还债可以追回,债权不会消失。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案例一:张某抢劫他人财物后,用这笔钱偿还了自己的债务。后警方侦破案件,依法对张某实施抓捕,并对其用于还债的抢劫款进行了追回,相关债权人的债权并未因此而消失。
案例二:李某通过暴力手段抢劫获得钱财,转手就将这笔钱用于归还欠王某的债务。最终,司法机关查明情况后,将该笔抢劫款从王某处追回,而王某对李某的债权依然存在。
在这类情形中,抢劫行为本身是严重违法犯罪,不论其后续钱款的流向如何,都不能改变抢劫的性质。而对于被用于还债的抢劫款,法律明确规定是可以追回的,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的体现。同时,债权人原本的债权也不会因这笔钱的来源问题而消失,因为这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债权人在接收还款时,也应当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若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而予以接收,可能也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