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刑法第303条第3款)是指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岁具有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2、本罪的主体虽然系自然人,但必须是组织者,即组织、召集中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的人员,既包括犯罪集团的情况,也包括比较松散...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的认定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的犯罪主体不限于中国公民,但组织行为的对象应是中国公民。跨境赌博行为可以发生于国境内外,参与实施者不一定限于中国公民,非中国公民同样可以构成本罪。(一)“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的量刑标准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量刑标准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立案标准为: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本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可以遵循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有关数额的表述要...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