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随意让劳动者加班是不合法的,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案例一:某公司经常要求员工无条件加班,员工们苦不堪言。其中一名员工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将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加班补偿。
案例二:一家工厂长期让工人超时加班,导致部分工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工人联合起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工厂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在实际中,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长来安排。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制劳动者加班,劳动者应注意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和身体健康,避免因违法加班而引发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