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不服的解决如下:
1、可以到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去申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李先生在医院治疗后出现了严重的不良反应,经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李先生对该鉴定结果不服,他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了再次鉴定的申请。最终,经过再次鉴定,认定医院存在一定的过错,李先生也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张女士因手术问题与医院产生纠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让她不满意。于是她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通过再次鉴定明确了医院的责任,为自己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在实际中,当对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不服时,一定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申请再次鉴定。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切不可延误时机。同时,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诉求。医疗事故纠纷往往涉及专业的医学知识和复杂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应积极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