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双方的身份资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原件核查交复印件。
2、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比如说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等。
3、关于子女情况的证明。
4、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等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某与张某结婚多年,李某发现张某长期赌博且屡教不改,李某决定起诉离婚。在诉讼过程中,李某提供了张某赌博的相关证据,如多次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的记录等,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王某与赵某婚后感情不和,长期分居。王某起诉离婚时,提供了双方分居的证明,如租房合同、邻居的证言等,法院经审查后认定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证据的准备至关重要。像上述案例中,李某提供的赌博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从而使得离婚诉求得到支持。而王某提供的分居证据,也是符合法律规定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准予离婚的情形。当事人在面临起诉离婚时,一定要依据法律规定,全面、准确地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证据的充分与否,往往直接影响到案件的结果,所以要认真对待证据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