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买的房,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房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房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王某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与妻子李某共同还贷。后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在房产分割上产生争议。
在这个案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产应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王某,未归还的贷款为王某个人债务,同时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王某对李某进行补偿。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财产权益的合理平衡和保护。
张某婚前独自买房,婚后与配偶共同还房贷多年。离婚时,双方对于房产的归属和补偿问题产生分歧。
从法律角度来看,此情形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双方应理性协商,若协商无果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合理判决。房产登记一方需认识到另一方在共同还贷过程中的贡献,依法给予相应补偿,而另一方也应尊重房产登记的事实和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也提醒人们在婚姻中要明确财产关系,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