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继承权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案例一:张某去世后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在分配遗产时,儿子主张自己应该多分,理由是传统观念中儿子承担更多责任,但最终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儿子和女儿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平均分配了遗产。
案例二:李某有一婚生子女和一非婚生子女,在李某离世后,其婚生子女试图排斥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但经法院审理认定,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平等继承权,依法对遗产进行了合理分配。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对儿女继承权不平等对待的情况。然而,法律明确规定了儿女继承权是平等的,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等,都依法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这体现了法律对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任何人都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去剥夺他人合法的继承权。当遇到继承权纠纷时,当事人应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遗产分配的公平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