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确有必要转院治疗的,不会影响理赔。车祸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李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严重,在初始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鉴于病情需要,经医生建议转院到更专业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最终李某顺利获得了相应的理赔,保险公司并未因转院而拒绝或减少赔偿。
张某遭遇车祸后,在当地医院治疗效果不佳,其家属决定转院至上级医院。虽然过程中手续较为繁琐,但最终张某的各项合理费用都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在实践中,转院是否影响理赔,关键要看转院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果确实是基于病情治疗的需要,且有正规的手续和流程,通常不会影响到理赔。但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转院手续等证据材料,以证明转院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同时,被保险人也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告知转院情况,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若保险公司无理拒绝理赔或减少理赔金额,被保险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