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时应注意:
(1)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
(4)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小张入职一家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拿出的合同存在大量模糊不清的表述,且有些关键条款缺失。小张对此提出疑问,但公司以统一格式为由不予更改。后来在工作中,小张就一些权益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却因合同约定不明确而难以维权。
在这个案例中,小张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该对合同内容仔细审查,对于不明确和缺失的内容要求公司予以明确和补充。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不能因为急于入职或其他原因而草率签字。如果遇到公司提供的合同存在问题,要勇敢提出并协商解决,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未仔细查看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单位经常要求加班且没有合理的补偿,当他提出异议时,单位却指出合同中已有相关约定。
这提醒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务必对涉及自身权益的重要条款,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重点关注。要确保这些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对自己公平合理。同时,对于合同中的任何疑问都要及时询问清楚,避免日后陷入被动局面,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