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案例一:张某作为首要分子,多次组织他人非法聚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导致当地一些重要生产活动停滞,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最终,张某被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案例二:李某积极参与组织资助非法聚集活动,对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尽管他不是首要分子,但仍被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对于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的惩处是严格且明确的。该罪的设立旨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任何试图通过非法聚集来扰乱社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角色等因素,来准确量刑。同时也提醒广大公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参与任何违法的聚集活动,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