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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对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瑞律网整理发布 76°c 2025-01-26
导读:婚姻家庭夫妻离婚对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夫妻离婚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具体如下: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2、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夫妻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届

夫妻离婚对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对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具体如下:

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

2、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夫妻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再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评估该房的价值,按照夫妻共同的原则分割此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举例说法】

李先生和王女士因感情破裂而离婚,他们婚后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该房购买已满 5 年,但双方对房屋分割未作约定。经评估,该房的市场价为一定金额,同时计算出需向政府交纳的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最终,法院判决取得产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

【律师点评】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已满 5 年的经济适用房进行了妥善处理。先确定了向政府交纳相关价款以取得完全产权,再通过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判决,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这也提醒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重大财产的处置和约定应谨慎对待,以免在离婚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举例说法】

张某和赵某离婚时,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 5 年,双方对该房的分割产生争议。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认定此时不予分割,待满足条件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处理。

【律师点评】

这个案例明确体现了对于不满 5 年的经济适用房的分割原则。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维护经济适用房政策的稳定性和公平性。在此情况下,双方应理性对待,等待合适时机再解决房屋分割问题,避免因急于分割而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同时,也说明了了解法律规定对于解决婚姻中财产问题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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