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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不起诉六种情形是什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56°c 2025-01-26
导读:刑事辩护法定不起诉六种情形是什么法定不起诉的六种情形:(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

法定不起诉六种情形是什么

法定不起诉六种情形是什么

法定不起诉的六种情形: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举例说法】

案例一:在一起涉嫌盗窃的案件中,经调查发现嫌疑人仅盗取了价值极低且对他人几乎无影响的物品,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最终检察机关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案例二:某犯罪嫌疑人所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尽管当初犯罪行为存在,但基于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律师点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法定不起诉的六种情形的准确把握至关重要。比如在情节显著轻微的认定上,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以确保公正合理。而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是为了在维护法律严肃性的同时,兼顾一定的时效性,避免过度追溯。检察机关在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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