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民事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保证)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4、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案例一:甲向银行贷款,乙作为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甲未能还款,银行遂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乙按要求履行了还款义务。
案例二:A 公司向 B 公司借款,C、D 为该借款提供担保,但未明确约定保证份额。后 A 公司未能按时还款,B 公司要求 C、D 承担相应责任。
在案例一中,乙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债务人甲未能履行债务时,依法需承担保证责任,这是担保人责任的典型体现。而在案例二中,C 和 D 作为共同担保人,在未约定保证份额的情况下,应共同承担责任。这也提醒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务必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范围,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债权人在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时,也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