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案例一: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丈夫的工资收入以及其通过投资获得的收益,均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二:妻子在婚姻期间创作的作品取得了版权收益,该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判断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如工资、奖金等通常明确属于共同财产。而对于继承或受赠的财产,若有明确指定只归一方,则不属共同财产。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应明确财产的归属和性质,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一旦发生争议,要依据法律和具体事实来确定财产的分配,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