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既遂的处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案例一:甲明知乙是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仍为其提供住所藏匿毒品,后被警方抓获。最终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案例二:丙帮助运输毒品的丁转移大量毒赃,其行为被发现后,丙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从上述规定和案例可以看出,对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既遂处罚是较为严厉的。这体现了法律对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全和法律秩序的决心。在司法实践中,会严格依据法律条文和具体情节进行量刑,以确保公正公平。同时也提醒人们,切勿触碰法律红线,不要参与任何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相关的违法活动,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