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下来后用人单位不配合做伤残鉴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可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张某在工作中受伤,工伤认定下来后,其单位拒绝配合做伤残鉴定。张某自行申请了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之后张某拿着鉴定结果要求单位赔偿,单位却不予理会。张某遂申请劳动仲裁,最终成功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李某遭遇工伤后,单位也不愿去做伤残鉴定。李某自己去做了鉴定,鉴定为八级伤残。单位拒绝赔偿,李某申请劳动仲裁,经过一系列程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一定要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明确自己有权自行申请伤残鉴定,不要因为单位的不配合而退缩。其次,在取得鉴定结果后,要依据法律规定向单位主张赔偿。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劳动仲裁是有效的法律途径。最后,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材料、伤残鉴定报告等,以便在仲裁过程中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