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为单位存在过错而导致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王某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年,期间公司经常无故拖欠工资。王某忍无可忍,最终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仲裁,认定公司存在过错,王某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补偿。
李某在某单位工作了八个月后,发现单位未按照约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于是提出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法院审理,支持了李某的诉求。
在上述案例中,劳动者均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提出辞职,依法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这也提醒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从法律角度来看,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为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劳动者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有相应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