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卡不还会坐牢的情形如下: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例一:王某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数额较大,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张某冒用他人信用卡多次大额透支,经银行催收仍不归还,被判处刑罚。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信用卡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像上述案例中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必然会受到法律制裁。大家应树立正确的用卡观念,避免陷入法律风险。恶意透支、使用伪造或作废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等行为都不可取,否则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应加强管理和风险防控,保障信用卡使用的安全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