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条件:
1、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 5 年,因公司经营策略调整,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依法向小李支付了 5 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小张患病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胜任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了相应的补偿金。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如上述案例,当符合相应条件时,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补偿金,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应清楚自身权益,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依法主张应得的补偿。若双方在补偿问题上产生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