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小产权”是民间的一种通俗叫法,在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上根本没有这个概念。
小产权房主要指两类:其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有些单位自筹资金建的房子,也是小产权;
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
小产权房只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购房者的购房合同在法律看,属于无效合同。
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实际只拥有房屋的永久使用权,所以其拆迁补偿要比普通商品房低很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张某购买了一处小产权房,后该房屋所在区域面临拆迁,他发现自己获得的补偿远远低于周边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业主。而且在与拆迁方协商过程中,他的很多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陷入了困境。
李某轻信开发商的宣传,购买了小产权房,后来在转手出售时才发现,由于产权问题,交易面临诸多障碍和法律风险,导致房屋难以顺利出售。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购买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小产权房由于其产权的不合法性,在拆迁补偿、交易流转等方面都会出现问题。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保持高度的法律意识,要明确了解房屋的产权性质,不能贪图一时便宜而购买小产权房,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困扰。在面对房产交易时,务必谨慎审查,如有必要,应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