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不一定要按手印,合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也是可以的。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按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与签字或盖章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李先生购买了一套房产,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他只签了名,没有按手印。后来卖家反悔,称合同无效,因为李先生没有按手印。李先生拿出相关法律依据进行抗辩,最终法院认定合同有效,李先生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在这个案例中,李先生虽然没有按手印,但根据法律规定,其签名已足以使合同成立。卖房者以未按手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是不成立的。这也提醒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等重要合同时,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卖房者也应遵守合同约定,不能随意反悔。
张女士出售房屋,与买家签订合同后,买家只盖了章,没有签名和按手印。之后张女士质疑合同的有效性,双方产生纠纷。最终经过法院审理,认定合同成立。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盖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与签名、按手印效力等同。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合同就应当被认定为有效。各方当事人都应尊重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对合同的效力存在疑问,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擅自否定合同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