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
2.行为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著作权法》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案例一:甲创作了一部小说,乙在未获得甲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小说改编成剧本并进行商业演出。
案例二:丙公司未经音乐版权所有者同意,在其产品广告中使用了某知名歌曲。
在案例一中,乙的行为明显构成了对甲著作权的侵犯。其未经许可擅自改编并用于商业目的,符合侵权的事实,且行为具有违法性,主观上存在过错。
在案例二中,丙公司这种随意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具备侵权的各项要素,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都不应被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