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房东违约的处理:
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
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甲将自己的店面出租给乙,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5 年。然而,在租赁期刚满 2 年时,甲突然要求乙搬离店面,构成违约。乙依据合同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让自己在剩余租赁期内继续承租,同时要求甲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租客乙的处理方式是正确且合法的。当遇到房东违约时,租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和合同约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保障了其正常的经营预期和利益。其次,让房东承担违约责任也是对其违约行为的一种惩戒和补偿。租客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应坚定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丙把店面租给丁,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后来丙违约,给丁造成的损失远超丙可能支付的违约金。丁遂要求丙赔偿实际损失。
在此情形下,丁的诉求是合理的。虽然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违约责任,但法律赋予了其要求赔偿实际损失的权利。当损失明显大于可能得到的违约金时,租客有权主张房东对超出部分进行赔偿。这体现了法律对公平和合理的维护,保障了合同当事人在遭受损失时能够得到充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