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3、因工外出期间,但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5、故意犯罪的;
6、醉酒或者吸毒的;
7、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案例一:小张在工作时间内在办公室与同事因私人琐事发生争吵并扭打,导致受伤。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并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案例二:李某在因工外出期间,私自去参加与工作无关的聚会,期间不慎受伤。该伤害也无法认定为工伤,因其从事的是个人活动。
从上述规定和案例可以看出,工伤认定有着明确的标准和范围。对于劳动者而言,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避免因自身不当行为导致无法认定工伤。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准确把握工伤认定的情形,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事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一旦发生可能涉及工伤的情况,双方都应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的认定和处理能够公正、合理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