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能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某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身心俱疲。她最终鼓起勇气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李某提供了遭受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的照片等。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等问题做出了合理的判决。
王某和张某结婚后,张某时常对王某实施暴力行为。王某在多次忍耐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她向法院提交了多次报警记录以及邻居的证言等证据,证明自己遭受的家庭暴力情况。法院依据这些证据,判决准予离婚,并给予王某相应的保护和赔偿。
在这类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当事人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各种证据,如医疗记录、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这将对案件的走向起到关键作用。同时,法院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对于确实存在家庭暴力且感情破裂的情况,会依法准予离婚,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而对于财产分割和赔偿等问题,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裁决,让受害者在摆脱痛苦婚姻的同时,能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