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多年不给抚养费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双方协议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2、双方诉讼离婚的,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案例一: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约定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但李某多年未履行。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李某需补齐多年未支付的抚养费,并继续按月支付。
案例二:张某与赵某诉讼离婚,法院判决赵某支付抚养费,赵某却一直未执行。张某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赵某的财产被依法执行用于支付抚养费。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况,另一方要果断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和子女的权益。而对于诉讼离婚后对方不执行判决的,及时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效的途径。法律明确规定了抚养义务,任何违反该义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依法履行,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