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涉嫌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犯按照以上标准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甲与乙共同对丙进行非法拘禁,过程中乙对丙实施了严重暴力行为导致丙死亡,而甲虽未直接参与暴力行为,但在现场并未阻止。最终法院认定甲为从犯,对其从轻处罚。
丁在他人的指使下参与非法拘禁,在拘禁期间发生意外导致被拘禁人死亡,丁在整个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法院鉴于其从犯身份,对丁减轻了处罚。
在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件中,对于从犯的认定和量刑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从犯通常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较小、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依法应当获得相对较轻的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从犯可以完全免除责任,其仍需对自己参与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法院在量刑时会仔细审查案件的具体细节,包括从犯的参与程度、是否有阻止或减轻危害结果的行为等,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在实践中,当事人及辩护律师应积极提供证据和辩护意见,争取对从犯最为有利的量刑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