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两年后,公司因经营不善进行裁员,王某被动离职。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王某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向其支付了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裁员等导致员工被动离职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同时提醒劳动者,要明确自己的权益,如遇此类情况,应积极主张应得的经济补偿。
张某在某企业工作了八个月后,被企业无故辞退。企业起初只愿意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张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了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案例中,企业起初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张某依法维权是非常正确的选择。劳动者在面对不合理的对待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给予劳动者应有的经济补偿,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