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评估在下列情形下需要做:
1. 购买的房屋价格过低时需要;
2. 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时需要;
3. 办理房地产保险时需要;
4. 申请抵押贷款时需要;
5. 发生房地产纠纷时可能需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王某购买了一套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屋,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被要求进行房屋评估。李某和张某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双方对于房屋价格存在较大争议,为了公平起见,也进行了房屋评估。
在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房屋评估在特定情形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房屋价格异常或买卖双方意见不一时,通过专业的评估能更客观准确地确定房屋的价值,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这也提醒人们在涉及房屋交易等相关事宜时,要依法依规进行操作,当出现符合需要进行房屋评估的情形时,应积极配合,以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