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考验期。即从判决做出时立即释放。法院宣告缓刑以后,必须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法院决定后,应无条件的办理释放手续,发给释放证明。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案例一:张某因涉嫌盗窃被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且再犯罪风险较低,对社区也无重大不良影响,最终对其判处缓刑,判决作出后,张某立即被释放。
案例二:李某因交通肇事罪被起诉,考虑到李某系初犯,有积极赔偿等悔罪表现,法院对其宣告缓刑,随后李某被及时释放。
在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法院在适用缓刑时,是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的。对于符合缓刑条件的被告人,及时地作出了缓刑判决并予以释放,这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彰显了司法的人性化。同时也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一旦涉及犯罪,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当然,司法机关在审理过程中也应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准确适用法律,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