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负责的组织分下列情况:
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由国家计委或由国家计委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
2、小型和限额以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
另外,竣工验收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第一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在一起建筑工程项目中,某小型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而是自行进行了验收并投入使用。之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质量问题,引发了纠纷。
另一个案例中,某中型项目在竣工验收时,未明确由国家计委委托的项目主管部门进行组织,导致验收程序混乱,各方责任难以界定。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竣工验收的组织责任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对于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若未依法由国家计委或其委托部门组织验收,可能导致验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受到质疑,后续一旦出现问题,责任难以划分。而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若未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也容易引发一系列法律风险,如工程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等。建筑工程的各方主体都应明确自身在竣工验收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验收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