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本人是可以不去的,股权转让即股东变更,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
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变更的话,需要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公司有多个股东的话,可以直接委托该公司的股东,到时由股东一起办理即可。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案例一:甲将自己在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甲因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场办理变更手续,于是提前办理了委托公证,委托丙代为办理相关事宜,最终顺利完成了股权转让。
案例二:A 公司有多个股东,其中一位股东要转让股权,其直接委托了公司内的另一位股东进行办理,其他股东也配合完成了变更流程。
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本人不到场而进行合法委托是被允许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委托手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及相关程序要求,以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于法律依据中明确规定的各项条件和流程,各方都应严格遵守,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股权转让出现纠纷或无效的情况。在具体操作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