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案例一:患者在某医院治疗后出现不良反应,与医院自行协商,医院承认存在一定过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了赔偿协议。
案例二:一起医疗纠纷中,患者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管理部门经过详细调查和多次沟通协调,促使医患双方达成了和解。
在处理医疗纠纷时,自行协商是较为便捷的方式,但需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行政解决能借助行政力量推动纠纷的妥善处理。而司法裁决则为当事人提供了最终的法律救济途径。无论是哪种方式,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患者应及时主张权利,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以免错过时机。医院方也应积极面对纠纷,承担应有的责任,共同促进医疗纠纷的合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