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子公司需要办下列手续: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子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子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A 公司计划设立一家子公司,在办理手续过程中,由于对相关要求不太清楚,遗漏了子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导致申请被退回,后经过补充完整才顺利完成设立登记。
B 公司在设立子公司时,没有准备好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使得手续办理进程受阻,延误了不少时间。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公司设立子公司的手续看似简单,但任何一项的缺失都可能影响整个进程。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务必严格按照规定准备齐全所有材料,确保手续办理的顺利进行。比如子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是不可或缺的,这关系到子公司经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也是重要的证明文件,能体现出母公司的合法资质。对于这些手续,公司都应给予高度重视,避免因小失大,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