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鉴定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2.坚持依据医学原理进行科学分析的原则。
3.坚持选择适用法规定、条例的原则。
4.坚持医患双方对等的原则。
5.坚持在认真执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区别对待的原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李某在医院进行手术后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对医院给出的医疗鉴定结论不服。李某按照规定在 15 日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了再次鉴定的申请,最终通过再次鉴定明确了责任,维护了自身的权益。
张某因身体不适就医,对首次鉴定结论存在很大质疑,他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使得整个医疗过程和结果得到了更准确的评判。
在医疗纠纷中,当当事人对医疗鉴定结论不服时,一定要清楚自己拥有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并在规定时间内积极行使该权利。同时,鉴定过程中各项原则的遵循至关重要,这能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在实际案例中,很多当事人正是通过及时申请再次鉴定,纠正了可能存在偏差的结论,从而为自己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和合理的赔偿。而这也提醒我们,在面对医疗纠纷时,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和途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