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标的;
(三)合同履行期限;
(四)违约责任;
(五)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张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其中明确约定了双方当事人信息、房屋标的、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及定金等内容。后开发商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履行,张某遂诉至法院。
李某在认购商品房时,仔细查看了认购书的各项条款,对其中一些模糊表述提出疑问并要求明确,最终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第一个案例中,开发商明显违反了认购书的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而张某依据认购书主张权利,是合理合法的。这也提醒我们,签订认购书时各项内容务必明确具体,以避免后续纠纷。
在第二个案例中,李某的谨慎态度值得肯定。对于认购书中的内容,购房人应认真审查,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及时要求对方解释说明,以维护自身权益。在房产交易中,要保持足够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