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能在离婚要求赔偿,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像那些一夜情、通奸、嫖娼等偶尔的出轨行为,并不能申请离婚赔偿。
1、重婚是指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具体有两种情况: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李先生与妻子结婚多年,后发现妻子长期与他人保持同居关系。李先生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精神赔偿。法院经审理认定妻子的行为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支持了李先生的精神赔偿请求。
张女士发现丈夫有多次嫖娼行为,她认为这给她带来了极大伤害,于是在离婚时提出精神赔偿。但法院认为嫖娼不属于可以请求离婚赔偿的情形,最终驳回了张女士的请求。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损害赔偿的认定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像上述李先生的案例,其妻子的同居行为明确符合法定赔偿情形,故能得到支持。而张女士丈夫的嫖娼行为,虽然不道德,但法律未将其纳入可赔偿范围,所以其请求无法得到准许。这也提醒当事人,要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不能仅凭主观感受主张权利。同时,在婚姻关系中,双方都应遵守忠实义务,避免给对方造成伤害。一旦出现问题,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