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的,案件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案件不会超过追诉时效。但如果是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年的,不再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案例一:甲在多年前实施了一起盗窃行为,当时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多年后甲被发现,而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并未对该起盗窃案立案侦查,此时已超过五年追诉时效,不再对甲进行追诉。
案例二:乙曾犯下故意伤害罪,法定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公安机关虽一直未破案,但已经立案侦查,即使过了十年,仍可对乙进行追诉和处理。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超过追诉时效后侦破案件的处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像案例一中,因公安机关未立案,且犯罪已过相应追诉时效,就不应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时效的尊重。而案例二则明确了一旦立案,就不受追诉时效限制,这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的严肃性,确保犯罪分子不能因时间推移而逃避法律制裁。律师在此提醒,司法机关应准确把握追诉时效的规定,做到不枉不纵,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